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支持企业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对于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高端人才发放贡献奖励,个人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本次申报范围是全市范围内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和B类、省“双创计划”、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的人才和团队创办的企业。
申请贡献奖励的高端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个人2023年度以工资、薪金构成的年收入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
申报人应为在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重点岗位的高端人才。不包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对于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高端人才,发放贡献奖励,每年按人才对我市贡献额度的100%进行奖励。个人奖励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2018年以来,个人已经享受的贡献奖励金额和《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实施后享受的贡献奖励金额累计计算。自贸试验区高端人才贡献奖励按照《关于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负责人表示,企业申报后,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石化产业办、市医药产业办、市新材料产业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认定和形式审查,确定拟奖励人选。拟奖励人选经市委人才办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奖励人选。
据悉,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人才、企业、各县区(功能板块)需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