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发布新修订的《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指导各地深化基层民主实践,扩大群众有序参与,全面提升村务公开规范化和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化水平,以公开促公正、以民主促活力、以透明促廉洁,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

  新修订的《江苏省村务公开目录》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明确村务公开内容总计43项;明确村务公开栏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提出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载体进行村务公开;明确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原则,实行月公开、季公开、年公开、及时公开,并要求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省级公开目录,结合实际开展村务公开目录修订。要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公开内容和范围,尤其要将落实各类强农惠农政策、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村庄建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纳入公开目录。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党委农办、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强化村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在2024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村务公开目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