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沪苏浙两省一市相关部门发布文件,推出知识产权保护先行先试若干举措,以期更好激发区域创新发展动能。

  据悉,若干举措聚焦跨区域知识产权严保护、同保护等环节,在推进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共享流动、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一体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制度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的先行先试举措。如明确要发挥知识产权行业组织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审查协作中心溢出效应;要求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建立跨区域“行刑衔接”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等。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承载着制度创新的国家使命,若干举措作为跨省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推进示范区内技术要素跨行政区自由流动的创新举措。”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指出,从制度层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市场的动能,营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良好发展环境。

  据介绍,过去两省一市有关部门也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有所协作,但多以联合执法等形式展开,此次出台若干举措,是从制度层面形成了跨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长三角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