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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了10多年 女孩终于有了户口

A-A+2015年3月2日10:34泰州新闻网评论

  海陵区花园村村民小芸(化名)终于有了户口,可以参加小高考了,这是他们全家羊年的第一份大礼。 

  小芸是海陵区花园村村民王加法10多年前抱养的弃婴,将参加2015年小高考,却因为没有身份证,无法报名。王加法夫妇生过一个儿子,不幸的是,他们的儿子溺水而亡。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加法夫妇抱养了2岁的小芸。一晃,小芸健健康康长大了,今年即将面临小高考。 

  但小芸自抱养以来就没有报户口,也没有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就参加不了高考。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个人收养、且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收养人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但小芸已经17岁,不符合办理收养证的条件。没有收养证,公安机关很难给小芸办户口。 

  王加法也曾试着去找小芸的亲生父母,但毫无头绪。眼看着小芸就要因为没有户口而参加不了小高考,一家人一筹莫展。 

  得知小芸的情况,城东派出所分管领导立即向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与街道办及民政部门召开协调会,会商尽快解决小芸的户口问题。 

  经各方积极努力,第一时间为王加法父女抽取了血样。泰州市公安局刑科所鉴定排除了小芸为被拐卖儿童,排除了小芸与王加法为非亲生父女。民政部门出具了他们无法办理收养证的证明等手续。 

  海陵分局户政科特事特办,终于在马年的年尾为小芸申报了户口,解决了其17年的黑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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