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溱潼镇29岁的男子赵某窜至本镇龙港村周先生家里,偷得一部手机。赵某把玩这部手机时,不慎拨通了周妻子的电话,泄露手机号码。周先生通过手机号码添加赵某为微信好友,从而协助警方成功抓获窃贼。昨天,赵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姜堰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30岁的周先生介绍,去年12月5日上午,他回家发现,家中的橱柜、抽屉都被翻遍了,知道窃贼趁他家无人之际,翻墙入室,偷了家中的东西。后经仔细清点,发现窃贼共盗走一辆电动自行车、一部苹果平板电脑、一部富士数码相机、一部联想手机以及海之蓝白酒两瓶,总价值人民币数千元。随后,他报警。
当晚,周先生发现自己的QQ在别处登录。几分钟后,有个陌生手机号码拨打了周妻的手机,只响了一声,对方就挂了。周先生说,妻子的电话号码存在手机上,而不是卡上。他怀疑是窃贼拿手机打来的,于是将该陌生手机号码存入自己的手机通讯录,并添加了微信,发现对方微信头像是张男性照片。第二天一大早,他到派出所报案。
民警查看了对方微信头像,一眼就认出赵某。民警说,赵某是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多次的惯偷。数日后,赵某被抓获归案,并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赵某交代,他到周家盗窃后,运回了所有的赃物。当晚,他把玩偷来的手机,拔掉手机原有的卡,换上自己的手机卡,无意中登录了周先生的QQ,接着又不小心拨通了手机中储存的周妻手机号码,没料到会自投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