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丝毫犹豫 市民王梅芳物归原主
谈起2014年12月29日发生的一幕,市民王梅芳直言挺有戏剧性的。当天上午,王梅芳丢了钱包,内有几百元现金和各类卡证,正当她懊恼不已时,居委会通知她有人捡到她的钱包,就在她前往居委会取失物时,一转身却在自己车旁捡到了4000元现金。
刚丢失钱包转身就捡了4000元
去年12月29日早上将近7点,怡和花园72岁的中心户长曹文春在参加小区志愿服务活动时,发现地上有只黑色女式手提包,打开一看,里面有身份证和几张银行卡,还有少量现金。
“不是自己的东西,一分钱也不能拿。”曹文春说,包里面还有银行卡、身份证呢,补办起来挺麻烦。他找到明珠街道城南社区居干徐演,请他帮忙想办法联系失主。
在社区警务室的帮助下,8点左右,徐演找到失主王梅芳的电话,并通知她到居委会认领失物。
当时,王梅芳还不知道自己丢了包,一番查点后,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前一天晚上,我回来得比较晚,钱包可能是在下车时不小心掉在了地上。”
王梅芳说,当时居干还在派出所,估计9点左右才能赶回来,自己就想着先去单位报个到。下楼开车时,发现紧挨着的一辆车旁有一沓现金,上面的封条还没有拆。
她留意看了那辆车的车牌号,挺眼熟的,车主是在她家楼下开公司的。现场并没有其他汽车,她心想这钱应该就是这户人家丢的。
由于赶时间,王梅芳将现金放进后备厢,匆匆赶往单位。
榜样在前这钱一定要物归原主
到单位报过到后,王梅芳跟同事打了个招呼,开车去居委会领钱包。接过钱包,她向曹爹和社区居干表示感谢。
接着,王梅芳开车回家。车到楼下,正好碰到那辆车的主人,王梅芳上前问他有没有丢东西,对方一头雾水。
经过了解,王梅芳得知当天上午车主夫妇曾去银行取过一笔钱,花了一部分,剩下的钱被妻子带回了家。王梅芳让对方打电话向妻子查询,这才发现钱不见了。
几分钟后,车主的妻子匆匆赶到,在核对现金数量和封条特征后,王梅芳将4000元现金交还给失主。
原来,当天上午,失主夫妇去银行取了1万元钱,其中6000元用于开销,剩下的4000元由妻子保管,下车时,钱掉在了地上。
4000元失而复得,这对夫妇再三表示感谢。“说实在话,面对这么多现金,不可能一点不动心,”王梅芳说,“之所以毫不犹豫地选择将钱还给人家,一是因为不是我的钱,放在身边于心不安,二是曹爹榜样示范在前,对我也有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