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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泊位停车将要收费了

A-A+2014年12月10日09:26泰州新闻网评论

  初定明年3月1日起实施,哪里收费,哪里免费,将来会有明确标注。 

  记者12月9日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对市区道路泊位收费,初定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和《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为解决市民停车需求,将规范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预计从明年3月1日起收费,具体实施时间以政府文件为准。利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的服务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为什么要收费  

  “目前市区(不含姜堰区)共有机动车辆12.1万辆,市区停车总泊位5.1万个,停车泊位缺口达7万个。”市城管执法支队支队长孙荣贵说。 

  造成停车难、停车秩序混乱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不能满足车辆停放的要求;停车场分布不合理,有些地方虽有停车场,但没车停放,比如坡子街的地下停车场;不少市民尚未形成规范停车的意识,为了图方便,随意停放机动车;停车场未形成产业化,很多停车场不收费,无人管理,致使停车位周转慢,浪费了停车资源,加剧了停车的紧张;停车场,特别是占路停车场缺乏管理,经常会出现停放不整齐、逆向停车、不按车位停车、占用几个车位、堵住进出口通道停车等现象。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曹旭东说,在坡子街等商业中心,明年3月1日起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将比地下停车场的收费高,希望以此促进市民规范停车,停车场、停车泊位使用率达到最大化。 

  哪些路段收费

  “目前,具体在哪条道路上设置停车泊位的细则方案还没有出台。”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夏隽莹说。 

  虽然具体方案没出来,但是暂行办法将不能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路段规定得明明白白:消防通道、盲道、医疗救护通道;设有燃气管道、光缆线路等地下设施的道路;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300米范围内的路段;城市主干道交叉口100米、次干道交叉口70米范围内,学校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50米范围内的路段;有碍市容及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 

  夏隽莹说,在正式收费前,城管局将会同公安、交管、规划等部门,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 

  收费标准如何

  目前马路边交警画的临时停车位,停车是免费的。明年3月1日后,这些临时车位是不是都要收费?   

  “不是的。”曹旭东说,有的地方会收费,有的则不收费;至于哪里收费哪里免费,将来会有明确标注。 

  根据道路所处的区域不同,城管局将道路停车泊位分成一级、二级和三级,物价局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根据初步划分,坡子街等商业中心的路段是一级道路停车泊位,半小时以内免费,第一个小时5元,此后每半个小时3元;凤凰路等二级道路停车泊位,半小时以内免费,第一个小时4元,此后每半小时2元;偏远一点的三级道路停车泊位,半小时内免费,第一个小时3元,此后每半个小时1元。(详见附表) 

  “不分白天黑夜,连续停车24小时以内实行封顶收费,一级50元,二级40元,三级30元,24小时以上实行重新计费。”曹旭东说,最初会人工收费,将来可能会实现电子化智能收费。

  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明确 

  此次发布的《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市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白天时段,首次计费单位为2小时,2小时后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连续累计计时收费。夜间时段以6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费)。   

  横越白天和夜间两个时段的,其中夜间时段停放时间未超过3小时(含)的,夜间时段不计费;夜间时段停放时间超过3小时的,分别按白天和夜间时段计费标准累计计费。(详见附表) 

  除了计时收费,市民也可选择计次收费,即以车辆停放次数为计费单位,横跨白天和夜间两个时段的,按车辆进入停车场时段的收费标准计费;超过12小时的按白天和夜间两个时段累计计费。   

  《管理办法》将市区公共停车场分为露天和室内(含地下)两类,其中又各分为三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与道路停车泊位一样,都以地段的繁华程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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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独立公共停车场的,有关部门可在土地供应、收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和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规划和规定的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增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建筑物改变功能,原配建停车场达不到功能改变后的应配建停车场标准的,应当按功能改变后的标准配建停车场或者增加停车位。

  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并出具合法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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