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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再婚老人闹离婚 经调解和平分手

A-A+2014年12月5日14:29新浪泰州站评论

  近日,姜堰区法院张甸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双方均是再婚老人,在法庭的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今年54岁张奶奶与64岁王大爷经人介绍相识,经过四个月相处后,双方均感到很满意,虽受到子女的反对,最后还是领取了结婚证。张奶奶从老家搬到王大爷家中居住,并将老家的家禽、粮食以及一些生活用品带到王家,一起共同生活。婚后不久,双方发现性格差异较大,对一些家庭事情处理经常出现分岐,发生争吵,致关系不睦。后张奶奶搬离了王大爷家,并带走部分物品,双方一直分居至今。

  日前,王大爷感受到夫妻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受理了该案后,针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与两位老人的交流,帮助他们解开心结,梳理感情纠葛,将两位老人的对立情绪慢慢平复下来。调解中张奶奶满腹委屈的向法官说,其是农村人,当时看到王大爷人还错,后才与其一起生活,并帮王家种树、搞养殖,并将自己的部分财产带到王家。其认为已与王大爷没有夫妻感情,不能继续生活,但要求王大爷将其应得的财产给她,以便将来生活有依靠,如王某不能答应其要求,她不会同意离婚。王大爷认为与张奶奶共同生活时间只有一年左右,相对较短双方没有什么共同财产,且已为张奶奶偿还了几万元的债务,不同意再给张奶奶分得财产,法庭上双方发生争吵,当天的调解无果而终。

  庭后,承办法官及时向所在基层组织进行了解,对双方的纠纷做了分析,发现双方确无和好的可能。几天后,法庭决定通知双方开庭,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进行一次调解,再努力一次,争取对婚姻纠纷调解解决。这次调解首先与双方的子女进行了沟通,并反复做王大爷的思想工作,多从情理入手,从张奶奶今后的生活着落考虑,以及张奶奶对家庭所作的贡献考虑,让王大爷给予一定补偿。在法庭主持和双方儿女的全力配合下,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王大爷一家同意给张奶奶60000元的补偿,双方和平离婚。

  近年来,张甸法庭受理了多起老年人离婚案,经过梳理与分析,发现老年人离婚的主要原因:夫妻感情基础不够牢固;家庭矛盾长期累积、爆发;婚姻观发生转变;因“婚外情”而离婚。对于这类纠纷,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与老年人双方及其子女、亲属进行沟通,多做思想工作,缓和双方情绪,经过耐心调解,极力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和平方式解决纠纷。(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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