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江苏_新浪网

您可以选择: 返回上一页返回首页

新浪江苏_新浪网

您可以选择: 返回上一页返回首页

新浪江苏_新浪网

您可以选择: 返回上一页返回首页

泰州>民生>正文

入室行窃 “恋”上女主人背影

A-A+2014年12月1日10:39泰州新闻网评论

  案情回放   

  近日,经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因犯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4年1月29日深夜12点,市区某小区的住户徐小姐正在家中上网,忽然听到敲门声。徐小姐透过猫眼看到门外站着一个男孩,大约20岁的样子。男孩说自己手机没电了,向徐小姐借手机打给父母。徐小姐见他一脸稚气,没有戒心地就打开门并把手机借给了他。男孩打完电话并把手机还给徐小姐后离开了。 

  谁料想,恐怖的事情还在后面。徐小姐关上门继续上网,过了一个多小时,一个黑影忽然窜进了房间,将徐小姐强行抱上了床后欲行不轨。拼命挣扎中,徐小姐认出这个黑影就是刚才借手机的男孩,连忙大声呼喊救命,并告诉他自己老公就快回来了。男孩被吓住,放弃了不轨意图,迅速离开房间。徐小姐立即报警,公安机关来到现场勘查后,当日就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逮捕归案。 

  原来,当日晚,刘某在该小区闲逛时,发现徐小姐家的一扇窗户开着,他便顺着管道爬进了窗子。进入徐小姐家中后,刘某先是把客厅桌上的几包高档烟揣进怀中,当他看到背对着自己上网的徐小姐后,觉得背影很是迷人,于是起了歹意。为了确认徐小姐的长相,他悄悄退出房间,并假装借电话来敲门。徐小姐开门后,面容姣好的她让刘某色欲更胜,于是故技重施,再次从窗户窜入徐小姐家中逞凶。   

  检察官说法

  本案定性的重点之一在于刘某的行为属于强奸中止还是强奸未遂。检察机关认为,刘某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但因害怕被害人丈夫回来而主动停止。这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放弃,应认定为强奸未遂而非中止。 

  同时,针对独居的单身女性,有几点安全建议提供给大家:

  1、回家时请注意查看,确保前后都没有人再开门,特别是晚上,因为有的人会躲在上一层楼梯处,等你开门的瞬间冲下来行凶。 

  2、进门后随手给门锁上保险。晚上务必检查门窗是否都锁好,特别是1、2楼的,不要临睡前才检查。 

  3、天黑的时候把家里所有的窗帘都拉起来,让外人看不到家里到底有几个人活动,可以的话晚上多开几个房间的灯,特别是物管不好和楼距近的小区。   

  4、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有人敲门一定要弄清楚对方的身份,否则一律别开门。即使来人面目和善或声称是某工作人员,在没有确认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也不要开门。猫眼看不到的人更不能开门。   

  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杏林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江苏_新浪网

您可以选择: 返回上一页返回首页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