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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民生>正文

原告被告恶意串通伪造债务被开罚单

A-A+2014年11月25日09:44泰州新闻网评论

  姨姐凭借条起诉姨妹,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法官调查后发现,竟是一起虚假诉讼,昨天对被告作出罚款3000元、拘留15天的决定。据了解,这是泰州两级法院系统首次对虚假诉讼者开出“罚单”。   

  泰兴法院虹桥法庭法官介绍,今年3月31日,本地人陆某向泰兴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蔡某和刘某偿还8万元借款及利息。陆某在诉状中称,2012年11月30日,蔡某妻子刘某为经营服装生意向自己借款8万元,并出具了借条。 

  蔡某辩称,他和刘某夫妻关系一直不好,处于分居状态。而原告陆某与被告刘某系姨姐妹关系,该笔债务是二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案情有些蹊跷。承办法官对借条上“2012.11.30”笔迹形成时间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显示,借条的形成时间与2013年11月份蔡某对陆某提起离婚诉讼期间为同一时期。 

  承办法官说,刘某伪造借条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秩序,泰兴市人民法院遂对被告刘某作出了罚款3000元、拘留15天的决定,对原告陆某的处罚决定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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