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江苏_新浪网

您可以选择: 返回上一页返回首页

新浪江苏_新浪网

您可以选择: 返回上一页返回首页

新浪江苏_新浪网

您可以选择: 返回上一页返回首页

泰州>民生>正文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放开

A-A+2014年11月6日11:08泰州日报评论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泰州市已放开房地产中介机构的部分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价格。放开的收费项目有权证代理收费、抵押贷款代办服务收费、房屋租赁代理收费等。 

  市物价局副局长王学军说,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放开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状况等因素,与委托人协商约定收费标准,并在服务合同或协议中详细标明服务内容、收费条款等,规范收费行为。   

  据规定,今后,行业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竞争、垄断市场、操纵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放开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只收费不服务、串通涨价等各种乱收费行为依法查处。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江苏_新浪网

您可以选择: 返回上一页返回首页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