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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女青年获刑5年5个月

A-A+2014年11月5日09:22泰州晚报评论

  以结婚为诱饵,拿到彩礼后便销声匿迹。今年26岁的李某3个月间结婚3次,领证后就“跑路”,与同伙辗转江苏、浙江、福建等地诈骗13万余元。日前,高港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5个月。   

  家住高港区胡庄镇的小王眼看就要变成大龄青年,可对象却一直没有着落。小王的父母很着急,于是到处托人给儿子介绍对象。没过多久,有媒人上门,给小王介绍了一个姓李的贵州姑娘。   

  两人见面后相互感觉都不错,很快谈婚论嫁。通过媒人,小王给了小李68800元作为彩礼。 

  小王和小李领取结婚证后,小王总觉小李举止怪异,经常一个人偷偷在房间打电话。几天后,小王带小李上街买东西,趁小王不注意,小李上了一辆银白色的轿车,走了。 

  新娘逃跑了!意识到上当,小王立即报警。很快,“逃跑新娘”李某被抓获,一并落网的还有罗某、宋某、胡某、吴某等同伙。 

  警方在对李某进行调查时,惊讶地发现,李某以结婚为诱饵骗取钱财,已不是一次,她竟在3个月内连续“出嫁”3次,接连在江苏、浙江、福建等地作案,共诈骗受害人钱财133000余元,自己分得46000元。 

  据李某交代,今年26岁的她已经结婚,和丈夫有一个4岁的孩子,去年,小两口吵了一架,气愤的她离家出走,在罗某的“介绍”下,于2013年10月至12月期间,相继与三男子假结婚,骗取彩礼。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高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其余同伙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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