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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传销骗局 发财不成反被判刑

A-A+2014年10月22日09:11凤城泰州网评论

  只要投资四万零一百元,就能上升到经理,将来还能拿450万元高额回报。这事儿一听就不靠谱,可是偏偏就有人相信。盐城东台的吕玉红就被同村人以这样的幌子骗到了传销窝点,不仅没能赚到钱,反而被判了刑。

  吕玉红是东台市五烈镇人,2010年,在同村人的鼓动下参与传销,2014年5月公安机关在四川将此传销窝点捣毁。由于传销中有很多受害人是姜堰人,2014年7月,姜堰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吕玉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但是吕玉红并不服从该判决,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吕玉红原是一名木工,在浙江杭州开了一家小店。2010年,同村人蔡银所告诉吕玉红,四川有“大生意”可做,在蔡银所的多次鼓动下,吕玉红最终到了四川达州,打算看看这里的生意。可是到了这里之后,吕玉红才发现,蔡银所所说的“大生意”就是要加入“新加坡陶氏国际公司”,入会费要四万零一百元。刚开始,吕玉红认为这事儿不靠谱,但是蔡银所又想出了别的办法说服吕玉红。

  就这样,吕玉红动心了,立即拿出四万零一百元的入会费,加入了这个传销组织,以推销商品为名,引诱他人购买产品。后来,蔡银所给吕玉红介绍了一位下线姚文华,吕玉红亲自赶回江苏将姚文华带至四川进行传销活动。

  法庭认为,上诉人吕玉红投入四万零一百元,仅获得了三千元的回报,不仅是受害者,更是害人者,在吕玉红的参与下,这个传销集团先后发展了60多位成员,层级达到10层以上,涉案金额近200万元,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危害。因此,法庭驳回吕玉红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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