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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民生>正文

一教师有偿家教被处分 举报人获奖3千元

A-A+2014年4月4日10:41人民网评论

  明知上级部门严禁有偿家教,泰州市姜堰区四中的老师王彭军(化名)仍然顶风违纪,近日被处以降低岗位等级纪律处分,并调离原中学。

  据姜堰区教育局调查,从2012年9月起,王彭军和家属一起,开始为亲戚朋友家的孩子提供食宿,王彭军也进行辅导。在他家食宿和学习的学生,都是按月结算费用。

  近日,姜堰区教育局下发处理决定,给予王彭军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将其调离姜堰四中。教育局还责成学校对负有责任的初一年级主任扣减绩效工资1000元。另外,根据实施有奖举报规定,由姜堰四中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顾颖:尹有文

编辑:于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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