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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她拿到救命钱 法官来回奔波

A-A+2014年10月30日11:22泰州晚报评论

  姜堰娄庄镇52岁的农妇袁女士被本村骑电动车的农民老徐撞成植物人。法院判决老徐赔偿袁女士各项费用20多万元,无奈老徐家庭贫困,无力履行20多万元的赔偿义务。姜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广明为此奔波50多趟,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政策,终于使袁女士拿到了救命钱。

  一起车祸赔偿案难执行 

  2009年12月31日晚,姜堰娄庄镇马赛村69岁的村民老徐驾驶电动自行车,撞到了袁女士,致袁女士受重伤。 

  事发后,姜堰交警部门认定,老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袁女士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袁女士受伤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近40万元,虽暂时保住了性命,但成了植物人。 

  姜堰人民法院判决,老徐赔偿袁女士26万余元。袁女士的女儿说,母亲受伤住院后,家中拿出了她准备结婚的钱。为此,她拖了一年多才结婚,婚礼只象征性地举行了一个简单仪式。 

  老徐家庭贫困,两个儿子的家庭条件也不好。接到判决书,老徐叹了口气说,认赔,但确实没钱。 

  2011年8月17日,袁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孙广明接过案件,查了多家银行,发现老徐压根没存款,也没有机动车和商品房登记记录。 

  再经依法搜查,也没有搜到可供执行的金钱、有价证券和可供执行的财产。老徐家中只有三间五架梁瓦房。 

  多次到徐家要款无果后,2011年12月15日下午,袁女士的丈夫老王推着轮椅,将妻子送到老徐家,徐家却没有人。

  法官奔波50多趟终解决 

  孙广明接手该案的第二天,就自费买来营养品和尿不湿到袁女士家看望,告诉袁女士的亲属,要相信法院一定会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想方设法执行到位。   

  2011年12月15日,得知老王把袁女士送到了徐家,孙广明借了辆摩托车赶到娄庄,费尽周折找到老徐,诚恳地说,“没钱还,这不是错。但你没有一个好态度,就错了。”老徐觉得有理,回家见老王,请求谅解,“我会想办法还钱。” 

  孙广明又连晚找来镇村干部,帮助劝说双方当事人。直忙到次日凌晨1点多,老王才带回妻子。分手时,孙广明还塞给老王200元。   

  孙广明还多次放弃休息时间,骑着摩托车到徐家。老徐说,有时,孙广明来了,边说边帮他干活。孙广明还多次找他的两个儿子做思想工作。“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全家人都被感动了。”老徐和家人东奔西走,借遍了所有的亲朋好友,还掉了11万元。 

  孙广明知道徐家人已尽了最大的努力,接下来,孙广明利用休息时间,跑遍娄庄镇政府、姜堰卫生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孙广明的善举也感动了一些爱心企业和个人。 

  2011年底,姜堰区民政局为袁女士家解决了低保生活救助;姜堰卫生局为袁女士解决了新农合补偿款6万元;相关爱心企业捐款6000元;老徐的亲戚和爱心人士捐款1万余元…… 

  孙广明的妻子乔玉君说,两年多来,丈夫为了这起执行案件,先后奔波50多趟。有一次,丈夫骑摩托车下乡,晚上回家不慎摔倒,身上多处破皮流血。第二天,丈夫不听劝阻,按时上班。   

  老王说,2012年春节前,孙广明给他家送来了20多万元。全家人喜出望外,深深感动,当场放弃了5万多元的尾款赔偿。“我真舍不得,孙法官再为这事奔波了”。法院据此拍成微电影   

  今年6月,57岁的袁女士去世。老王忙完妻子的丧事,特意到姜堰法院找到孙广明,当面道谢,说,“这几年,我照顾妻子走不开。这次专程来道谢,也是妻子的临终遗言。”

  姜堰法院领导被老王的谢意深深感动,决定拍摄一部微电影,还原这起案件的前前后后。   

  27日下午,微电影《真情》举行了首映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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