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验区工作启动仪式暨校长培训班在省泰中附中举行。我市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七个实验区之一。
据了解,实验区的主要任务是“验证标准,促进规范,改善治理,引领全国”,实验时间为2014年8月至2016年3月。根据标准要求,我市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童凯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