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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要缴工资支付保障金

A-A+2014年7月3日09:10泰州晚报评论

  我市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制度

  日前,我市颁发了《泰州市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意见》,要求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根据企业拖欠工资人数、工资数额等严重程度设为三个等级。

  《意见》同时要求,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推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制度和建立政府工资支付周转金制度,在企业出现工资支付不能准时,由政府给予监督、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证工人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企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

  《意见》要求,集中使用农民工或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行业和承包公司,按单位职工人数或工资总额的比例征收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储在指定的商业银行,由人力资源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记者采访获悉,“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行业,目前主要包括建筑业、造船业、服装制造业等。

  同时,这些企业在用工时必须建立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用工方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的劳动用工台账,企业必须逐月记录用工人数、考勤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并负责将农民工领取并签字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报人社局备案。

  《意见》规定,总承包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给农民工,严禁发给“包工头”、“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支付。

  工资支付周转金支付制度指的是各级政府结合本地企业欠薪状况,建立财政专账核算管理的资金账户。当企业在使用工资支付保障金仍不能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或投资者、经营者隐匿、逃跑以及暂时拒绝处理欠薪的,经过同级人社部门认定,报同级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使用工资支付周转金。企业申请的支付周转金额度,不能超过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数额,在使用后,应在6个月之内偿还。

  建立三级预警制度

  分别采取处置方式

  《意见》要求,成立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3个部门的全市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领导小组,在企业出现工资支付困难或发生拖欠工资情况后,市人社部门等要及时掌握情况,根据轻重缓急,适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警示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的信息,分为三级预警并处置。

  三级预警为企业拖欠5人以下职工工资;拖欠工资2万元以下的。处置方式为人社部门对欠薪企业依法进行劳动监察,督促企业及时清欠。

  二级预警为企业拖欠5人以上30人以下职工工资的;拖欠工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置方式为人社部门将欠薪企业纳入劳动监察重点监控对象,及时上门督促企业清欠。已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的企业,通过工资支付保障金先予支付。

  一级预警为二级预警中出现的问题未及时有效处理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30人以上的;拖欠工资10万元以上;因企业欠薪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式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信访、公安等部门迅速有效控制群体性集访事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督促企业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暂时难以清欠的,通过工资支付保障金先予支付:企业使用工资支付保障金仍难以清欠的,符合条件的可使用工资支付周转金垫付,并指导企业制订清欠计划并按期还款,对于企业主恶意逃逸或者拖欠,公安部门会组织违法犯罪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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