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建立风险行为预警防控机制
6月16日上午,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向院纪检组递交了《误吃请(遇说情)报告表》,主动报告前天晚上误吃请事由。这是该院启动《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风险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后纪检组收到的第三份误吃请报告。
今年初,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借鉴现代风险管理理论的思路和方法,将现代管理科学和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明确规定:办案人员不得参加承办或参办案件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代理人、受托人安排的吃请或其他休闲娱乐活动。办案人员误参加吃请,应当向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误参加吃请或其他休闲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邀请人、参加人员及其主要情况过程,涉及的承办或参办案件、邀请人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等;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不得与其承办或参办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友、代理人、受托人私下接触。办案人员遇到相关人员向办案人员打探案情,请求对初查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或减轻罪责,相关人员向办案人员打探拟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及拟羁押地点,在开展侦查监督、公诉、刑法执行监督工作中,相关人员就量刑建议、批准决定逮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进行说情等情形,均应当向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此外,在生活、家庭环节上筛选出诸如“使用家庭暴力,经常过度饮酒,非因工作原因经常深夜不归,个人经常到营业性歌厅、舞厅、休闲娱乐场所活动,严重影响家庭和睦”等行为,将其作为行为风险,置于严密、有序监控管理之下。
“误吃请、遇说情,过去总认为是小事,现在上升到制度层面,规定事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告院纪检监察部门。”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何建明说,这就从源头上遏制和消除了腐败滋生的条件,为检察人员保持清正廉洁修筑了“防火墙”,撑起了“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