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1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接触人员的通告(第11号)

  3月21日13:30,我市启东市在对外省(市)来(返)通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初步流调,该人员于3月20日15:38乘坐D2124次列车,16:48左右抵达南通西站,约17点乘坐出租车(苏FB6435),17:49抵达南通火车站,在火车站小超市购物后于18:20乘坐C437次列车,19:09抵达启东火车站。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在上述时间段以后接触过上述地区的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验码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