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两天,南姐会给每个业务员发一张记有电话号码的纸,让他们按照话术培训的“套路”联系客户。
新京报讯两名“90后”男子以代售收藏品为由,骗取16名中老年人100余万元。3月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徐某某一审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和10年6个月。案件尚在上诉期内。
案发
16名中老年人被骗100余万元
3月10日,东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害人年龄均在50岁以上。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至11月间,张某(男,24岁)伙同徐某某(男,28岁)等人在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某商厦,以北京某贸易公司的名义,虚构能代售收藏品与段某某等人签订委托服务合同,骗取1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含收取的服务费、保险费等费用)。
去年11月2日,张某、徐某某被民警抓获,部分赃款已于案发前退还被害人。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涉嫌诈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张某供述,他中专毕业后就外出打工,于2014年来到北京,在此之前从未做过收藏品代售、拍卖工作。2019年七八月份,他与南某某(被公司人员称为“南姐”)、寇某某、王某某(后三人目前均在逃)商量开一家艺术品交易公司。
“当时我们四个知道现在公司不好干,就商量干不好的话,就利用这家公司骗一些客户的资金。”张某称,四人经协商后成立北京某贸易公司。
其中张某化名“赵斌”,是公司的“二把手”,主要负责招聘、管理业务员,自己也亲自实施部分诈骗,截至案发,他从公司共分得11万余元。
徐某某表示,他于2019年8月份左右加入该公司当业务员,截至案发,他共计挣得6万余元。
供述
按照话术培训的“套路”联系客户
庭审中,张某和徐某某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关于作案过程,张某供述,公司业务员通过电话跟客户联系,谎称能帮对方代售手中的收藏品,且邀请有意向的客户携带收藏品到公司,公司人员对收藏品进行拍照、估价,待客户同意后就签合同,收取服务费,让客户回家等消息。
“一般就按着客户的心理价格定价,这样客户比较容易接受。”张某称,一般签合同后一周左右,业务员会再把客户约到公司,要求继续缴纳保险费、税费等费用,有时也会找别的理由,第三次约客户缴纳费用。
“偶尔还会安排我们公司的业务员冒充买家,让客户相信我们,同意缴费。”张某表示,自己从公司共分得11万余元。
据徐某某供述,“南姐给了一个手机和印着假名字(徐昊天)的名片,让我就用这个手机和假名字联系客户,不让把自己的手机带进公司,让我们不要问的别问。她是公司的‘一把手’,她不在的时候,让我们找赵斌(被告人张某)。”
徐某某还透露,南姐给了他一本专门介绍古董的书,用来了解一些流行古董的市场价格。还给他一张记有“话术”纸,以便更好与客户沟通。每隔一两天,南姐会给每个业务员发一张记有电话号码的纸,让他们按照话术培训的“套路”联系客户。
“南姐怎么弄到的客户电话,我也不知道。”徐某某称,收到的藏品都放在公司一个小仓库里,然后让客户回家等消息。“如果有客户着急打电话问,南姐就让跟客户说,藏品需办理证书,要补缴费用或者继续等。后来大概到2019年11月份的时候,有客户报警了,南姐他们就带着公司的东西跑了。”
宣判
两被告人因诈骗罪获刑
3月12日,东城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 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责令张某、徐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不上诉。该案尚在上诉期内。
针对此类以代售收藏品为由诈骗的套路,该案主审法官提示,出售收藏品,一定要到正规的拍卖公司等专业部门,不要轻信电话、网络推销,谨防上当受骗,“正规公司通常不会主动打电话要求帮助代售收藏品,一般也不会在代售成功之前收取费用。”
主审法官还提到,面对骗子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段,老年人要提高自己的防骗意识和能力,不要被“能卖高价”的口号所蒙蔽。若参与了收藏品代卖、拍卖活动,一定要留存好相关的合同、收据等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