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鳍足类海洋动物盗猎案,在大连长兴岛人民法院开庭,该案涉及42名被告人和7家被告人单位,第一部分为猎捕部分,16名被告人被指控猎捕斑海豹幼崽200余只。

  8月13日,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鳍足类海洋动物盗猎案,在大连长兴岛人民法院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在2018年至2019年间,孙某辉等16名被告人多次猎捕斑海豹幼崽200余只,以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和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全部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后,大连长兴岛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何云波介绍,该院正在审理的非法猎捕、运输、出售、收购斑海豹犯罪系列案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鳍足类海洋动物盗猎案。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多达42人,涉案的斑海豹多达200余只,涉及7家单位,作案地域跨6省市。总体上来说,该案具有涉案人数多,涉案动物数量多,涉案地域广的特点。

  公开资料显示,斑海豹是唯一能在我国海域内繁殖的鳍足类海洋哺乳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