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网友李女士(化名)连续在微博通过图文形式爆料称,童模经纪人潘某以影视需要为由,让她拍摄揉按宝宝的脚,以及暴露宝宝生殖器的照片,拍摄过程中李女士怀疑对方系恋童癖并拒绝继续拍摄。李女士在网上曝光此事后,潘某告诉李女士自己是“突然昏头”收钱做了此事,但有多位网友向李女士表示潘某系恋童癖,曾猥亵儿童,不止一次要求家长拍宝宝裸露的照片。因此,李女士于4月6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李女士在微博上报告潘某让其拍摄儿童私密照
潘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4月5日,他的确因为经济紧张,按照客户要求让家长拍摄一些宝宝的脚和身体裸露的照片,从业5年接过两次这样的单,但均未传播出去,“这件事的确是我的错”。不过,潘某否认自己有恋童癖,并表示未将儿童照片售卖给色情网站。
4月8日,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湖塘派出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案正在调查中。
被曝要求家长拍摄宝宝光着屁股的照片
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希望自己的男宝宝成为童模,便通过微博联系上潘某并添加了其微信。4月5日凌晨三四点钟,潘某发微信让李女士拍摄宝宝脚和全身的特写照片,李女士表示时间太晚等天亮后再拍摄。
当日11时20分许,李女士拍摄了几张宝宝脚的照片发给潘某。据李女士和潘某的微信聊天截图显示,潘某要求李女士拍摄“摆弄宝宝脚跟、脚趾的一些动作特写”,并称照片和视频用于影视需要。
▲潘某对李女士称拍摄用于影视宣传
“那个时候,我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李女士表示,“然后潘某发了一些其他宝宝脚的照片,我看到有的脚上绑着绳子,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担心是恋脚癖喜欢的图片。但因为我是第一次接触童模行业,不太懂,就用头绳放在宝宝脚上拍了些照片。后来,他(潘某)又发来一个男孩光着屁股的照片,给人有性暗示的感觉,我就不愿意拍了。”
聊天截图显示,4月5日下午1时,潘某要求李女士将宝宝的裤子脱掉,拍摄露出宝宝生殖器的照片,遭到了李女士的拒绝。随后,李女士在微博上曝光了此事,“因为我拍了100多张宝宝脚的照片给他,其中包括宝宝露脸的照片,很怕宝宝照片被他传播出去,出现在黄色网站上。同时也希望其他家长不要被骗,让宝宝遭受伤害。”
▲潘某让李女士拍摄摆弄儿童脚部照片的聊天截图
对此,潘某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李女士微博所传的两人聊天记录属实,“我确实让几个男宝宝的家长去拍过这种照片。因为我今年经济很紧张,微信上有个客户让我找童模拍摄一些脚部的特写照片,但是不会用于不好的传播。我知道拍这样的照片不太好,但是拍照片就有费用,所以接单了。”
“这件事的确是我的错。我当时的想法是,万一客户说的是真的呢,我经济又这么紧张,就自己骗自己。”潘某说。
潘某表示,作为童模经纪人,他平时会按照客户要求联系家长,让家长拍摄宝宝的照片并通过网络传输给他,各个家长拍摄完成后,他将所有照片收集好后统一发给客户。但是4月5日当天李女士就在网上发了微博,潘某也觉得这样不好便找客户理论,随后被客户删除好友,“当时几个男宝宝的家长没有完成拍摄,所以照片我没有发出去。而且,我在被客户删了后也把他删了,没有保存聊天截图,导致我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说的内容属实。”
经纪人否认贩卖性暗示照片
4月5日,李女士将潘某让她拍摄儿童私密照片的事情通过图文形式发布到微博上,多位网友也通过微博私信李女士或在她微博留言。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多位网友在李女士的微博下向其爆料了潘某以往的“种种劣迹”。有网友称潘某有恋童癖,曾不止一次要求家长拍摄摆弄宝宝或者宝宝处于裸露状态的照片;还网友表示潘某曾猥亵儿童导致儿童下体发炎,在片场偷拍小朋友换衣服的照片,曾贩卖照片给其他恋童癖者,2018年时还被同行曝光。
还有网友在看到李女士提供的聊天截图后,发微博称怀疑潘某打着童模经纪人的旗号,背后存在儿童色情图片的交易链条。
▲湖塘派出所接处警工作登记表
不少网友纷纷建议李女士报警。根据李女士提供的一份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湖塘派出所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显示,4月6日,李女士向该局报警称,她在微博上联系的一个童模经纪人让她拍摄小孩的私密照片。
潘某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目前他正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并否认自己是恋童癖者。潘某称,自己成为模特经纪人5年内,两次接到此类拍摄儿童身体某部位特写照片的单子,但都遭到了曝光,“我只做过两次,而且都没有开始就结束了,平时接的单子都是正常的。”
潘某称,两年前他第一次让家长拍此类照片就遭到曝光,当时有网友指出潘某对童模过于亲密,在片场偷拍小朋友换衣服的照片。潘某就此回应,在他做这份工作的前两年,因为觉得一些童模非常可爱,在拍摄片场摸摸孩子的脸或者和童模做一些亲密的互动,也会帮一些童模换衣服。
“家长觉得没有什么,但是有些人就觉得我做的动作有些过分吧,如果我是女的大家可能就会觉得是正常的。”潘某说,童模在片场拍摄的过程中,自己也会用手机拍照,从某种角度上看可能像拍摄儿童换衣服的照片,让人误解。之前被网友曝光后,他与孩子接触时就更加注意。
潘某表示,自己的确发了一些其他家长拍摄的宝宝照片给李女士,教她如何拍摄,但并没有将家长发给他的宝宝脚部或身体特写的照片贩卖、传播出去让大量的人观看,背后也不存在儿童色情图片的交易链条;此外,潘某表示未曾猥亵儿童,“如果我真的做过,孩子的家长会放过我吗?”
李女士表示,“潘某是不是恋童癖不清楚,但他索要宝宝脚和露下体照片且大量持有的行为并不正常。他在微博上发私信说是因为压力大,所以才收别人钱做这种事,是初犯。但是据我接到的爆料,潘某让家长拍宝宝脚甚至是露下体的照片的行为已有好几年了。”
4月8日,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湖塘派出所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李女士的确到该派出所报过案,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之中。
(原标题:童模经纪人被曝要求家长拍宝宝私密照 当事人:正配合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