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下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第三批疫情防控期间查办的违法典型案件。
案例一
1月29日,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该市多个微信圈内有微商销售全日文标注口罩。
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分三组对相关微商同步检查,确定销售商品为假冒日本YOSHIDA口罩,并锁定假冒口罩来源为常熟市虞山镇关龙劳保用品厂。通过对该企业突击检查,查获库存假冒YOSHIDA口罩外包装67200只以及大量涉案物品,经查,该企业已销售假冒日本YOSHIDA医用口罩1000箱、每箱2000只,计200万只口罩,销售至杭州、萧山、宁波、昆山、太仓、南京、常熟等地。
目前,常熟市市场监管局正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后续调查处置。
案例二
1月28日,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辖区内江苏海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张家港大众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口罩,生产日期标注为2020年3月6日,与实际日期不符,现场仓库内共发现上述口罩2560只。
当事人涉嫌构成经营标注虚假日期口罩的违法行为,对此,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库存口罩全部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1月28日,南通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南通初梦纺织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自2019年5月起以称重量方式购买家纺废料-PM2.5过期口罩约16万只,通过拆除外包装方法隐匿生产日期,对外批发销售过期口罩。
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对此,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1月28日,海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叠石桥店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一款口罩没有合格证,无生产日期,且以一般防尘口罩充当KN95口罩销售,共进货200只,已销售145只,销售价为19.5元/只。
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对此,海门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库存口罩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
1月29日,金湖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金湖县小周劳保用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购进假冒3M牌9001型口罩500只,并以每只15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执法人员检查时尚有库存涉案口罩284只。
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对此,金湖县市场监管局对上述库存口罩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
1月28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康之福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产品批号:1908301B,11盒)、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产品批号:19091101,8盒)、马来酸氯苯那敏注射液(产品批号:D31810111,10盒),未能提供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购货发票和清单,无法证明是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此,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七
1月27日,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对镇江市润州区馥兴岛超市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店内以及通过美团平台、饿了么平台销售防尘抗菌口罩和医用口罩两种口罩,并在美团销售页面标注了“出口美国医用口罩单只”、“防尘抗菌口罩单个”等字样。防尘抗菌口罩共进货了1000只,库存840只,网络销售价为2.5元/只,医用口罩共进货了1000只,库存39只,网络销售价为6元/只。当事人销售的口罩无合格证明、无中文标签,也未能提供进货凭证、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无法证明销售的为医用口罩。
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此,镇江市润州区市场监管局对上述口罩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八
1月26日,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心连心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发现当事人库存有标示为KN95的口罩54袋,每袋单独包装1只,售价15元至25元不等。该批口罩无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等标示内容,当事人未能提供产品购进资质证明文件及票据。
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对此,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批口罩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