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省医疗保障局召开推进国家谈判药品进院使用医保、医疗和医药三方联席会,共同推进“国谈药”高效落地,让患者尽快用上好药新药,切实把高质量发展成果转化为老百姓的高品质生活。

  让患者“用得上、可报销、能负担”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创新药通过谈判方式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新版医保目录中,“国谈药”品种已达363个,这些入选药品大多是治疗特重大疾病药品。为了让广大患者用得上、可报销、能负担“国谈药”,国家在两年前建立了“国谈药”双通道保障机制,畅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供应渠道。但随着“国谈药”品种日益增多、适用范围不断扩大,群众在使用“国谈药”过程中依然存在堵点。

  省医保局局长周英介绍,“国谈药”是党中央为解决人民群众及时用上救命救急的好药,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医药负担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医药企业创新发展,事关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医保部门牵头三方联席会议,既邀请“国谈药”进医院落实情况较好的医疗机构介绍经验,也邀请了部分“国谈药”品种多的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和特点信息。联席会议还让企业与医疗机构直接面对面沟通,近距离对接,增进了解,推动医保、医疗和医药三方相向而行,形成进院共识。

  为让患者及时用上救命救急的好药,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印发《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谈判药品配备使用主体责任,在创新药进入国家谈判药品目录后,定点医疗机构应在一个月内召开专题药事会,将“国谈药”纳入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有需必采”“应采尽采”。今年6月1日即将实施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规定,国家药品目录发布后,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国家谈判药品按需纳入医院采购目录范围,从而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医疗机构使用“国谈药”的主体责任。

  药企期盼“国谈药”加快落地

  江苏是医药产业大省。创新药研发时间长、投入资金量大、成果转化不确定性高。企业创新成果的及时转化应用对于激发企业不断创新,为群众持续提供好药新药,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当天的联席会议邀请了24家本土药品生产企业参加。对于这种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与会企业都十分珍惜。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我们公司共有9款创新药进入‘国谈药’目录,去年这些药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总额的55%,今年预计达到70%。”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伏彩云表示,江苏医保部门全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创新药信息采集机制,收集企业诉求,连续三年对企业进行政策、谈判辅导,帮助企业争取更多机会将创新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新技术、新药品的临床使用,这对创新型医药企业来说无疑是好消息。自己和团队也会充分利用好这种三方沟通机制,让更多医院了解豪森药品,并将其纳入医院药品目录。

  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市场准入总监樊琳表示,这两年新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大多是大重病患者的救命药。她以信达公司的抗PD-1肿瘤免疫治疗药物达伯舒为例,该药品降价进入医保目录后,两年150多万患者受益。“三方联席会议提供了一个渠道,可以让更多医院、医生更便捷地了解这些创新药品并且使用这些药品,希望这种会议常态化、制度化。”

  苏州亚盛药业有限公司去年有一款治疗白细胞的药品纳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司首席商务官祝刚表示,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后降价近一半,通过医保报销患者也能承担相关费用,公司期待与更多医院合作,让药品惠及更多患者。

  医院将“有需必采”“应采尽采”

  去年江苏的“国谈药”销售中,公立医院销售额占83.6%,较上一年提高15个百分点,成为“国谈药”的使用主体。

  “早日让老百姓用上‘国谈药’,享受医保待遇是我们的首要职责。”省中医院副院长江志伟表示,为确保“国谈药”落地使用,医院特地修改完善了新药引进管理办法,把“国谈药”列为优先引进品种。目前在院使用“国谈药”已达183个品种,去年采购金额1.63亿元,占西药采购总额的15%。对于未纳入药品供应目录的药品,省中医院建立了国家谈判药品审批绿色通道,医生可以直接从医院内网提交临时用药申请,及时审批,保证临床用药需求,做到“应采尽采”。

  和省中医院一样,与会医院代表对“国谈药”的使用大都持积极态度。针对临床用药实际,一些医院还对“国谈药”的使用提出了建议。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燕宪亮表示,他们医院已经配备了186个品种的“国谈药”,该院还建立了“国谈药”“正式引进”与“特需采购”并行的绿色通道。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缪丽燕也表示,将合理引导临床用药需求,严禁医生在有用药需求时让患者自费外购,双通道药品需征得患者意愿后方可外购。

  据了解,去年江苏“国谈药”医保基金统筹支出57.9亿元,惠及患者1147万人次。与此同时,江苏医药企业的创新成果也得到了快速转化。近三年来,先后有108个江苏企业创新药品纳入国家新增药品目录,占全国新增药品目录总量的三分之一,数量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