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筑牢疫情防控屏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社会面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31日零时至4月2日24时,中心城区范围内中小学、职业学校等停止线下教学(封闭管理学校除外);幼儿园(托幼机构)停止幼儿入园;各类高校实行封闭管理。全面暂停中心城区范围内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城市公交、出租车、网约车运营。

  二、3月31日零时至4月2日24时,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提供堂食服务。

  三、各类休闲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公共文化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继续暂停举办。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要采取预约登记、限制客流、送货上门等措施,合理控制人员数量,减少人群聚集。

  五、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宿康宝场所码扫码通行、规范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查验“两码”和“已检测”证明等防控措施,压紧夯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广大市民近期要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开小区(村庄),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各项工作。

  请广大市民群众支持理解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