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封的涉案角钢也敢擅自变卖;卤菜店的冷库中存放着20箱无中文标签的冷冻猪前蹄;超市销售的黑鱼检出了国家禁用的兽药……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展开“铁拳”行动,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 20箱冷冻猪前蹄来路不明

  今年1月18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蓝云卤菜店在汤泉街道瓦殿村冷库中存放有20箱无中文标签的冷冻猪前蹄。 经查,该店无法提供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验报告、消毒证明、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等材料。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没收违法经营的冷冻猪蹄20箱,并罚款12万元。

  案例2 减肥训练营里23人食物中毒

  不仅来路不明的食品暗藏风险,烹饪不当的食品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今年3月27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接到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通报:南京超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开办的南京超燃减肥训练营发生疑似多人食物中毒事件。 经查,当事人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食堂为参加其训练营的学员提供就餐服务,并导致23人就餐后出现呕吐、恶心、腹痛、腹泻等症状,经及时救治,已全部康复。而造成23人食物中毒的原因,是午餐中食用的扁豆丝未能烹饪到位,引起皂素中毒。江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415元,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设备。

  案例3 擅自变卖被查封的角钢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质监稽查分局在检查中发现,南京皑钢物资有限公司库存一批待售的角钢重量偏差、尺寸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依法对涉案物品采取了查封强制措施。令人意外的是,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竟然擅自变卖部分被查封的涉案角钢。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9.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739.2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4 超市销售的黑鱼检出国家禁用兽药

  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对江苏永辉超市南京红山路分公司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黑鱼进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开展抽检,检查发现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据悉,当事人共购进上述批次黑鱼3.9千克,抽检及售出3.515千克,剩余的黑鱼因在运输或售卖过程死亡进行了报废处理,对售出黑鱼已实施公告召回。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罚款75000元。

  发现违法线索欢迎举报 据悉,“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山寨”酒水饮料行为,依法严查劣质钢筋、线缆、翻新“黑气瓶”,大力整治“神医”“神药”等虚假医疗广告,以及中介机构“乱收费”等。如果您发现相关线索,欢迎拨打1231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