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10月17日正式向江苏省反馈了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分解为34个具体整改事项,将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分解为16个具体整改事项,扎实推动整改。
截至2019年底,全省50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24项、基本完成5项;其他21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77.9%、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国考省考断面和主要入江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5%,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考核指标。
下一步,全省上下将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推动绿色发展、自觉接受监督,以“回头看”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向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