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人民币”试点在各地持续推进,“与时俱进”的不法分子也将目光转向了这一新型支付手段。11月23日,南京建邺公安分局沙洲派出所通报一起警情,诈骗分子在传统的诈骗套路中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资金转移,从而实施诈骗。

  11月20日,市民沈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安徽“杜警官”的电话,对方说她涉嫌洗钱犯罪,通过手机向其发来逮捕令,并要求她与另一个哈尔滨周警官进行社交软件视频对话。沈女士起初不相信,但在看到“周警官”身着制服,并看到“派出所”的字样后,彻底相信了对方的民警身份。沈女士后来跟民警说:“当时我是有点疑惑的,因为下午6点钟左右,天应该已经黑了,但当时视频里还是白天,我害怕也不敢问。”随后,对方让沈女士下载某会议app并开启屏幕共享,表示便于查案。

  “对方让我把其他几张银行卡上的钱全部归结到一张卡上进行冻结,我想都是我自己的卡,应该没关系的。”于是,沈女士就将名下所有积蓄全部转移到一张银行卡里。“他跟我说要冻结两个小时,钱才能解冻。”在视频聊天期间,高度紧张的沈女士没有注意到不断出现的短信提示和各类验证码。

  民警判断,诈骗分子利用共享屏幕的时候,趁机记录下了沈女士人脸、身份和验证码等信息,并利用上述信息,帮沈女士申请开通了数字人民币钱包,将她银行卡里的57余万元全部充值到数字人民币钱包,再转至自己的数字人民币钱包。

  目前,建邺警方已对此案立案侦查,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警方安全提示:“公检法”办案时,不会通过各类社交平台发送逮捕证、传票等文书,更不会设置安全账户让人转账汇款。同时,希望市民们在手机上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降低被骗风险,提高反诈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