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命。具体如下: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逍霄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逍霄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航辞去扬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航辞去扬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9月17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礼涛为扬州市副市长。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朱永安代理扬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17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李航同志工作变动,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不再担任扬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朱永安为扬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代理扬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9月17日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蔡淑园、胡冬梅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晓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那晓凯、赵舒宇、徐艳茹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