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提出开展“失职父母强制亲职教育”。

  近期泰州法院审结的13651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有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149件、未成年人被侵害刑事案件115件,在13387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离婚、抚养、探望等家事案件占比九成以上。泰州法院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关于开展“失职父母强制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并引导父母依法、全面和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该意见规定,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亲职教育应结合个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双向教育,并注重保护当事人隐私。法院、妇联与教育行政部门应密切合作,构建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民政、村(居)委员会等单位和组织的沟通。亲职教育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两个月,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依法开展亲职教育,所需费用由人民法院承担。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亲职教育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