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薄云峰)11日,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江苏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4%,涨幅较上月攀升0.5个百分点。从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来看,2021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0.7%;食品价格下降0.7%,非食品价格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上涨0.7%。1—4月CPI平均来看,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2020年同期上涨0.2%。

  随着全国疫情管控的持续企稳,随着复工复产复商的平稳推进,特别是市民消费需求、旅游出行、看电影、看展览等文化消费市场的继续恢复,江苏CPI与2020年4月份的同比涨幅有所扩大,但全省物价总水平与今年3月份的环比却微降0.1%。

  今年4月份,对全省物价水平发挥平抑作用的主要是食品,4月份,全省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6%,环比“两连降”。其中,猪肉价格下降9.8%,降幅较上月扩大3.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9.1%,鲜果价格下降3%,鸡肉价格下降1.5%。受供给减少及饲料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淡水鱼价格“逆袭”,由上月下跌6.4%转为大涨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