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杭州余杭区公安分局良渚派出所向湖南籍来杭务工的向达勇发放《居民户口簿》,向达勇成为浙江第一位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而落户的人员。向达勇成为浙江第一位因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而落户的人员。

  50岁的向达勇是湖南洪江人,余杭区邮政分公司良渚分局投递员。去年11月底,良渚邮政分局来了位周先生,手里拿着“见义勇为,英勇救人”的锦旗,要找救了他妻子的投递员。

  周先生要找的正是向达勇。当年11月19日,周先生的妻子在河岸边洗衣服时不慎落水,送信途中正巧路过的向达勇跳进冰冷的河里救起了她。此后,向达勇被余杭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被评为“最美余杭人”、“杭州好人”,今年11月被杭州市政府记二等功。

  根据2017年8月浙江省《关于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评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农民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三年前,向达勇18岁的独子在一次溺水事故中身亡,妻子目前在老家照顾老人,他自己租住在良渚街道农户家中,十几个平方米,月租金900元。他表示,落户后将考虑申请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