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市一名60多岁的老人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轿车给撞了,所幸老人只是轻微擦伤。不过交警经过调查认定:这次交通事故老人要负全部责任。

  被撞的反而要负全责,交警的判定依据是什么呢?

  监控视频显示,一名老人骑自行车沿桂中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自行车未按照红灯信号等候通行,强行穿过路口。此时一辆小轿车沿文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发路口,撞上自行车,老人瞬间翻倒在小轿车引擎盖上,行驶数十米之后小轿车刹停,老人摔倒在地面上。

  老人强行穿过路口,导致了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城中大队依法认定自行车骑手刘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时,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