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连云港7月29日电(闫峰)江苏省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近日认定,4月24日海州区吾悦华府建设项目人员高空坠亡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者注意到,就在此次事故1个月前,海州区内另一个房地产项目已发生过一起高空坠亡安全事故。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7月20日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显示,4月24日8:30许,吾悦华府S1商业一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0万元。直接原因是外墙保温施工人员卜某未将随身佩戴的安全带系挂固定,违规翻越消防连廊护栏,导致从1#楼27层消防连廊雨棚上坠落;间接原因包括施工单位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吾悦华府S1商业一标段项目部疏于管理,项目部现场管理混乱,劳务公司违规出借资质,监管公司监管缺位等。

  另据了解,3月21日下午13时许,同样位于海州区内的紫金公馆三期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发生过一起同类事故,事故造成瓦工班女性施工人员胥某某从18米高的卸料平台上坠落地面死亡。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的事故调查报告显示,直接原因与其在作业中未系安全带有直接关系,间接原因同样与项目部管理混乱、监理单位工程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有关。而此次事发同日,江苏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组长张亚青正带领督导组在连云港组织召开江苏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