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前,一些原“豫章书院”学员和志愿者来到法院门口。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

  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西“豫章书院”案一审宣判。

  7月7日下午,审理此案的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此案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等5人,均被一审法院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4人被判刑,另有1人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吴军豹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被告人任伟强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被告人张顺、屈文宽分别被判刑一年十个月、十一个月;被告人陈宾犯非法拘禁罪,免于刑事处罚。

  青山湖区法院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伟 、周某(网名“贝贝”)、陈某尧的诉讼请求。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豫章书院”的全称是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2013年5月由吴军豹创立。2017年10月,“豫章书院”被曝出涉嫌非法拘禁学生。此后学校停办,一些学生陆续向警方报案。

  此案由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侦办,2020年1月移送青山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豫章书院”理事长吴军豹、校长任伟强,以及3名教师(教官)张顺、屈文宽、陈宾,被公诉机关指控犯非法拘禁罪。

  据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起诉称,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吴军豹、任伟强等人明知其学校不具备心理学教育和心理治疗的资质,仍违反办学许可规定,擅自对该校新生施行有关心理治疗、精神障碍治疗活动的所谓“森田疗法”,在校内设立“小黑屋”,经常将新生投入“小黑屋”禁闭七日,非法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

  据公诉机关指控,吴军豹、任伟强以关“小黑屋”的形式,先后禁闭学生240余人次,“禁闭时间三日至十日不等”。

  今年4月29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对此案刑事部分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开庭审理;7月3日,该院对此案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有3名曾在豫章书院接受“教育”的被害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对多名被告人认定了其自首、坦白情节。而在此案审理阶段,对于吴军豹等人是否具备自首情节,多名被害人及代理律师曾表示质疑。

  7月7日下午一审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伟告诉澎湃新闻,他将向法院提出上诉,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