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征信系统建设成绩显著,但仍存在覆盖下沉不足、资源整合困难、行业标准缺失、配套制度不全、共享渠道不畅等困局,不同程度地造成授信效率低下、交易成本过高、互信程度较低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刘以安认为,在国家层面已将数据作为全新主体纳入要素市场体系的大背景下,征信系统建设应抢抓数字经济变革机遇,深度融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综合应用,努力向数据化征信时代迈进。

  “工业时代是‘资源’为大,信息时代则是‘数据’为王。”刘以安说,建设“主导突出、主体多元、融合共享、安全高效”的数字征信系统,是维护金融安全运行、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必然选择。

  对此刘以安建议,在推动数字征信系统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坚持市场中立原则,解决“裁判员”和“运动员”问题。“央行在征信系统建设中应坚持中立原则,避免央行征信中心市场化,改变以信用报告为主的服务系统,建立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制度。”刘以安说,各商业银行在信息使用方面可以市场化运作,但信息采集方面必须坚持统一的格式和标准,完善银行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同时,构建以央行征信系统为主干、多元商业性征信机构为补充的“1+N”的征信覆盖体系,扩大征信信息覆盖面,支持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发展,并将其数据纳入央行征信之中。

  其次,要健全数据共享法则,解决“行政壁垒”和“商业壁垒”问题。一方面,通过尽快制定出台《征信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规范数据记录、整合、应用和管理等行为,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同步制定公民信息保护法,保护好个人隐私,解决数据归集合法性与安全性问题。同时,厘清政府和企业在数据归集上的边界,在政府层面健全法定归集制度,促进重点领域数据归集;在企业层面健全社会化归集机制,全面归集数据。强化数据融合,共建征信大数据库,探索政务信息系统与企业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机制,推动数据依法共享,提升应用能力。

  再次,要完善应用下沉细则,解决“不好用”和“不够用”问题。要树立“一张网”的思维,制定应用下沉实施细则,适度增加牌照发放量,形成一批有资质参与征信行业的机构。通过打造数据共享收集和制度衔接的闭环,建立信用记录提取规范,设立数据查询接口,以“知识付费”原则对外输出征信产品。扩大应用场景,组建联合实验室,探索开展数据交易,推动整合应用。可借鉴发达“数字国家”经验,大力推进无钥签名、数字身份证等基础性应用,引导金融支持向小微企业、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多投放,帮助提高政府政策资源投放精准度。

  此外,刘以安还建议通过强化激励约束通则,解决信用约束和行业自律问题。以守信激励强化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健全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建立征信修复机制。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和公示制度,为列入“红名单”的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政府专项资金安排、资质认定和评级评优等方面提供快捷程序,予以优先办理;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根据征信评分,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监管,构建联合惩戒工作闭环,使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做到信息对称、惩戒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