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视频举报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遭皮卡碾压。目前,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林业和草原局已介入调查,当事人已按规定向草场主道歉并赔偿损失,并于5日下午购买草籽,雇佣小型播草机到草场进行播种。

  举报视频中,一辆黑色皮卡在草原上“漂移”,所过之处留下一道道黑色印记。调查人员根据视频中的车牌号联系到车主张某,随后对车主进行询问,找到当天开车碾压草原的孙某,并确认碾压草原的具体位置在内蒙古额尔古纳市。

  据了解,碾压草场的时间是8月28日下午,当事人承认非法碾压破坏草原的行为。经过当地林业和草原局现场勘验以及测绘公司测量,当事人非法碾压破坏2.93亩草原。

  孙某非法碾压破坏草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七十条规定,额尔古纳市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1990.40元,并要求当事人恢复草原植被,同时赔偿草场主人民币2000元。据悉,当事人已于5日下午到草场播种草籽。

  鉴于此类事件曾有发生,呼伦贝尔市各地竖立宣传牌,电视台与网络平台一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并公布各地监督举报电话。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特别提醒广大游客,游玩需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七十条规定: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