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金砖国家国际生物医学组织中国轮值主席,我们高级别专家组将在中国全力开展各项抗疫工作。第一项工作:我们精心研制了“抗病毒”消毒水,能吃能喝能喷,抗新冠不在话下。第二项工作:我还卖口罩,你们要伐?”

  1月27日,一篇内容为“金砖国家生物医学组织驰援中国防控疫情,为疫区提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产品及生物医学技术支持,并向沪上某养老机构送上一款具有预防抑制新冠病毒功效的消毒水”的帖文出现在网络上,并迅速被多家门户网站转载。

  在当时,一个全社会对新冠病毒尚未形成准确、全面认知的时刻,一款“具有抑制新冠病毒功效”的消毒剂“横空出世”,引起了上海警方高度关注。

  2月25日,经过一个月的缜密侦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侦破了这起疫情期间不法分子通过发布虚假广告非法牟利的案件,并循线深挖出了犯罪团伙虚构防疫物资货源实施合同诈骗犯罪的情况,在上海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潘某、刘某等3人,现场查获大量消毒水、防护服等物资。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虚构“金砖国家生物医学组织”

  在互联网上,警方查询到了犯罪嫌疑人赵某所“任职”的这个所谓“金砖国家生物医学组织”的信息,该组织号称系根据《金砖国家加强传统医药合作联合宣言》而成立的国际性组织,犯罪嫌疑人赵某则自称系该组织的“中国轮值主席”。

  在疫情发生后,赵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甚至还巧设名目成立了一个所谓“金砖国家生物医学组织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工作指挥部”的机构,由其指挥带领潘某、刘某等人开展各类“防疫工作”。而在这之中最主要的一项工作,便是营销一款号称具有“预防抑制新冠病毒功效”的消毒制剂。

  为了成功营销该消毒制剂,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赵某等人多次通过网络、新媒体发布广告,对外宣称该款消毒制剂不仅能够有效抑制新型冠状病毒,还能喷在口罩上帮助口罩反复使用。

  事实上,经过警方调查,该款产品外包装上对于使用范围的描述仅为“用于紫外线灼伤、蚊虫叮咬及各类细菌引起的皮肤问题,以及轻微烫伤、烧伤、割伤的伤口清理”,功效等同于一般外用消毒药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之规定,赵某等人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虚假广告罪。截至案发,赵某等人通过发布虚假广告对外销售了近千瓶消毒制剂,非法获利7万余元。

  骗取1300余万元

  不仅如此,面对近期上海企业因复工复产而急需大量防疫物资的情况,该犯罪团伙又动起了歪脑筋。

  潘某在明知自己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从未有过医疗器械经营经验的情况下,伙同刘某等人在无真实现货货源的情况下,谎称有口罩、额温枪等大量防疫物资现货资源,先后与多个被害公司和个人签订了购销合同,骗取货款。

  近日,某大型船舶公司计划全面复工复产。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健康安全,该公司迫切需要购入大量口罩。犯罪嫌疑人潘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找上门去,声称其有100万枚现货口罩可供给。

  很快,该船舶公司便与潘某签订了一份价值240万元的购销合同,并约定在打款7日内发货。但当船舶公司将款项打入潘某的指定账户后,却始终未能收到货物。

  船舶公司虽与潘某等人多次交涉,但潘某等人始终以货物正在清关、运输为由百般拖延推辞,给企业的复工复产造成了严重影响。

  经过警方调查,潘某等人不仅无法提供100万枚现货口罩,还将所得的款项用于购买防护服等其他防疫物资用于囤积居奇或者挪作他用。与这家船舶公司有着相似境遇的企业还有很多家,经警方初步查证,该犯罪团伙使用此类手法骗取10家被害企业和近60名个人购货款130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