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葛灵丹) 9月4日,南京市教育局发布开学返校时间表,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要求,南京市全域转为低风险后满21天可以组织学生开学返校。

  经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2021年秋季学期分批次开学返校安排如下:9月9日(星期四),南京市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学返校。9月13日(星期一),南京市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开学返校。技工学校学生开学返校,由南京市人社局布置;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返校并经各区验收合格后分别作出决定。在宁高校开学安排,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又讯 (记者 葛灵丹) 为了回应社会关切,9月2日,南京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校外培训的相关解答。

  据了解,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或生物、物理、化学)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培训课程,由校外培训机构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审核确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双减”文件,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周一至周五的线下课程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前,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前。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工作部署,按照“复课先验收”原则,组织培训机构线下复课验收,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目前,南京市已经制订了校外培训机构的复课验收标准,各区将对提出复课申请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返校后,可以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未上完暑期课程或已缴纳秋季学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学科类培训费用的家长,应与机构协商,可转为秋季学期(周一到周五)符合授课规定时间的消课,或转为非学科类培训课程,也可依据合同约定协商退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前、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课程消课计划或退费任务未完成前,不得提前开展新课程报名收费业务,请家长不要提前报名。确有需求的,待培训机构按要求复工复课并消课后,再进行选课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