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张爱军同志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

  张爱军,男,汉族,1964年2月生,江苏如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07——1987.08,南通县计委科员;

  1987.08——1992.07,南通县计委副科长;

  1992.07——1994.11,通州市物资局副局长、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

  1994.11——1996.11,通州市骑岸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6.11——1996.12,通州市观音山镇党委书记;

  1996.12——1997.11,海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7.11——2000.12,海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12——2001.02,海安县委副书记;

  2001.02——2001.11,海安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2001.11——2006.07,海安县委书记;

  2006.07——2009.01,扬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9.01——2012.06,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2.07——2015.01,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01——2015.04,扬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5.04——2016.09,扬州市委副书记;

  2016.09——2017.02,扬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7.02——2018.04,扬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04—— 2020.10,宿迁市委常委、书记;

  2020.10—— 江苏省委常委,宿迁市委书记

  省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