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李女士向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她在超市买了3盒月饼,没想到其中两盒已过了保质期。从包装上可以看出,生产日期是2020年3月17日,保质期90天,这款月饼6月就过期了。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超市检查。在货架上,这款月饼的生产日期大多是2020年8月17日,另有两盒和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一样。执法人员调取了超市的购入记录,超市今年仅仅于近日购进过一个批次的该款月饼,记录显示生产日期均为2020年8月17日。通过和厂家进一步进行确认,部分产品上的打码出现了问题,数字“8”左半边没有打出来,就成了数字“3”。
真相大白,该款月饼并未出现超过保质期的情况。但这款食品的标签出现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超市整改,对标签不符合要求的月饼进行下架处理。经调解,超市向李女士进行道歉,予以退货,并作出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