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晚上22时许,徐州交警支队高速七大队民警在京沪高速新沂东出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山东牌照的小货车装载的货物竟然超出车厢3倍还多,民警随即对这辆“巨无霸”进行查处。

  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发现原本只有3.2米长的车厢,竟然装载货物达14.8米长,车辆不仅严重超长还超宽。驾驶员辩解称,因为车上拉载的泡沫箱重量比较轻,为了能多拉货物,他就在车厢尾部做了支架,伸出车厢外10多米长。

  民警对驾驶员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超长、超宽和超高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300元并记3分,同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后再继续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