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省总工会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全省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去年我省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按季纳税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实施暂缓收缴工会经费的支持政策。今年进一步扩大受惠面,对原有支持政策外符合工信部等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预计工业、建筑业、批发业、交通运输业、物业管理业6大行业的受益企业将大幅增加。

  省总工会还决定,在其年度预算安排中进一步加大对下服务的经费支持力度,省总工会经费支出中将安排72%以上用于补助到下级工会和职工会员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