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一家超市的人事主管利用工作便利,虚构员工信息冒领工资达33万余元,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她的侵占行为竟持续了三年才被发现。日前,这个“吃空饷”的人事主管因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发现工资核发监管漏洞,动起歪脑筋

  2018年11月底,昆山某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千灯分公司负责人到派出所报案,声称女员工糜兰(化名)“侵吞了公司的财产”,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民警随即立案开展调查。

  据到案的糜兰在公安机关交代,她从2013年3月份就在该超市担任人事主管,主要负责招聘、资产管理、工资核算等工作。2015年开始,公司安排糜兰管理员工工资单,具体就是按照公司的薪金架构,制作员工工资单,计算工资的标准,然后交由总部人事发放工资。

  糜兰表示,在负责这部分工作期间,自己也不知从哪听说,可以通过做“假员工”冒领工资的事。她在工作中也发现,公司财务和负责人对其制作的工资表一般不会仔细核对,且员工是否实际在职,也只有身为公司人事的自己最为清楚。发现工资核发存在监管漏洞,眼看可以轻松不劳而获的“机会”,经不住利益的诱惑,糜兰便动起了歪脑筋。

  侵占33万余元,用作装修、购车等

  由于工作的原因,糜兰和外部公司派驻的促销员多有往来,促销员需要将自己的简历以及身份证等交由超市人事部门审核,这就给了糜兰机会。她将他人身份信息复印,并办理银行卡。

  2015年9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糜兰在没有真实人员在职的情况下,伪造外部公司派驻的促销员等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银行卡,并伪造工资单后进行上报,采用伪造员工工资单、代签现金领取单等手段,侵占千灯分公司人民币33万余元。

  对于冒领来的工资去向,糜兰表示,有的用来装修,部分用来在外地购买房产以及购买车辆的首付,剩余的则全部用于个人花销。

  构成职务侵占罪,获刑十个月

  很快,糜兰就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起诉到昆山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糜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价值人民币33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糜敏敏有期徒刑十个月。

  对于此案,承办法官认为这也给部分企业以提醒,本案的发生一方面系因被告人贪念犯罪,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部分企业存在财务管理漏洞,相关人事、财务制度不健全。这些企业应加强相关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坚持条线管理、分类管理,降低企业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