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各区均已降为低风险地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的总体要求,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恢复城市生机活力,今天,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全面复工复业的工作指引》。

  一、加快复工达效

  对前期已基本全面复工的商场、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进一步精准防控措施,推动其复工达效。对尚未全面复工的餐饮、咖啡店、酒吧、茶社、沐(足)浴、美发美容(按摩)、家政、上门维修、洗染、婚庆和商品交易市场等经营单位,加快推动全面复工。

  二、复工基本要求

  1、经营单位应让每个从业员工知晓全市最新防控规定和要求,通知返宁员工在“苏康码”或“宁归来”平台上填报健康信息表,取得相应的健康码。

  2、经营单位须建立单位疫情防控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或预案(对于员工10人以下经营单位,应提交“信息告知确认书”)、汇总员工健康信息表和排查情况信息表,甄别健康状况并进行信息登记后,即可复工。

  3、首次恢复经营的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服务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并落实常态化消毒和安全措施。

  4、大型经营场所必须设立临时应急区域或应急点。

  5、复工企业必须备好测温计及必备的防疫物资。

  三、进店顾客管理

  1、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顾客,应劝阻进入,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指挥部或区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2、进店顾客应佩戴口罩,保持间距,不在营业场所扎堆集聚。

  3、建立可溯源制度,实行预约消费、错峰消费,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支付。

  四、从业人员管理

  1、从业人员每天落实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指挥部或区指挥部指定机构报告。

  2、加强员工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卫生管理能力。加强外出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做到外出佩戴口罩,进门洗手,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3、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合适间距。

  4、企业员工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负责防疫,保持开窗通风及住所清洁卫生。

  五、经营场所管理

  1、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进店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位置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集聚。

  2、应不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消毒,为顾客提供公共洗手液。

  3、定期开门、开窗,保证营业场所通风良好。如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送风,并保证有足够的新风量。

  4、增加公用电梯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佩戴口罩、保持间距。

  六、落实管控和服务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代表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2、落实分区分类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区、街道和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事前指导,加快推进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业。

  3、落实监管和服务责任。公安、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督导和服务,加快推动各项政策落地,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复工复业。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同类指引废止。

  附件1: 

  商场、购物中心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进店顾客、从业人员以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管理。

  1、在满足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出入口。

  2、服务台、收银处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3、暂不开展大型聚集性促消费活动。

  4、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正常使用,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位置配备手消毒设施。

  5、销售人员与顾客交谈时应保持适宜距离,视情况,适当控制营业现场的顾客人数。

  6、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定时进行消毒。

  附件2:

  超市、便利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进店顾客、从业人员以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管理。

  1、在入口、称重台、收银台等位置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2、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定时进行消毒,确保超市地面无污水,生鲜加工区保持地面墙面整洁。

  3、合理设计动线,在经营场所科学设置人员的进出通道,入口与出口保持距离,分开设置,场内标识清晰。

  4、暂不开展大型聚集性促消费活动和试吃、试饮等现场活动。

  5、收银员、售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手套。

  附件3:

  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进店顾客、从业人员以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管理。

  1、保持空气流通、通风透气,空气流通不畅的市场(或场内区域)应安装使用排气扇等空气交换装置以保持空气流通。

  2、视情况适当控制营业现场的顾客人数。

  3、加强对市场内畜禽产品的查验,严防非洲猪瘟和禽流感传播。

  4、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5、散装可直接入口食品需加盖,或使用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提倡散装食品包装销售。

  6、在市场醒目位置宣传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醒顾客做好自我防护。

  附件4:

  餐饮、咖啡店、酒吧、茶社服务业新冠肺炎

  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进店顾客、从业人员以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管理。

  1、进店顾客凭在“苏康码”或“宁归来”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即可进店消费。

  2、除就餐时间外,顾客应全程佩戴口罩。

  3、顾客进店要文明就餐,保持间距,不大声喧哗,不扎堆集聚。

  4、适当减少桌椅摆放,顾客用餐隔位而坐,使用公筷公勺。

  5、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6、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加大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频次,保障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

  7、 对餐饮外卖食物采用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送餐人员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定期消毒双手,在取餐、送餐时,应采取人员间不近距离接触的方式。

  8、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附件5:

  沐(足)浴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进店顾客、从业人员以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管理。

  1、进店顾客凭在“苏康码”或“宁归来”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即可进店消费。

  2、服务设备和设施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增加消毒频次,修脚专业器具每位顾客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3、所有的用品用具包括毛巾、拖鞋、浴衣等应一客一换一消毒。修脚、捏脚毛巾应专用。疫情期间,建议自备毛巾、浴巾、拖鞋等物品。

  4、更衣箱每天营业结束后清洁、消毒。

  5、公共浴室提供淋浴,暂不提供大池泡澡服务。

  附件6:

  美发美容(按摩)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进店顾客、从业人员以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管理。

  1、进店顾客凭在“苏康码”或“宁归来”平台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即可进店消费。

  2、员工为顾客服务时,除全程佩戴口罩外,还应着清洁工作服。

  3、服务设备和设施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增加消毒频次,床单、枕套、被套、垫巾、毛巾、服装等按一客一换一消毒要求进行更换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4、护理房间应做到一客一房间,如需在公共区域进行护理,床位间距不少于1米。客人离开后需及时消毒。

  5、美发美容专业工具等应及时清洗消毒。

  6、更衣箱每天营业结束后清洁、消毒。

  附件7:

  家政服务、上门维修服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从业人员管理的同时,还要做好以下管理。

  1、家政服务、上门维修人员须提供在“苏康码”或“宁归来”上获得的绿色健康码,经客户同意后方可上门服务;

  2、家政服务人员上岗前需携带企业开具的服务用工证明或三方用工协议(合同)。物管人员不得拒绝手续齐全的家政人员进入小区。

  3、家政服务和上门维修人员进入客户家门时,需对手部消毒并在门外换鞋或穿上鞋套后方可进门。

  4、家政服务人员在服务中,如到超市或菜市场买菜、购物等,应自觉与他人保持距离,做到快去快回,少去或不去易造成人员集聚的地方。

  附件8:

  洗染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进店顾客、从业人员以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管理。

  1、工作人员接收顾客的衣物后,应进行手部清洗。

  2、避免衣物交叉污染,收、取衣应分开进行,有条件的门店可分柜台进行。注意查看衣物上是否有因顾客自行消毒不当导致的衣物褪色。

  3、待洗的脏衣物应单独容器存放,避免裸露在空气中,以免造成织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对洁净织物的二次污染。

  4、门店应增加合适的衣物消毒杀菌设施和工艺,定期对洗染工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做好洗衣服务全过程、全方位的卫生工作。

  5、衣物收发过程中需要车辆运输的,应使用密闭车辆运输,每天进行使用前后的消毒处理并由专人记录。

  附件9:

  婚庆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进店顾客、从业人员以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管理。

  1、在疫情防控解除前,应暂缓接待大规模聚餐婚宴活动。

  2、营业场所应控制人流,推荐网上洽谈和下单,避免人群聚集。

  3、服务设备和设施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应增加消毒频次。化妆师服务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化妆工(用)具等接触顾客的物品,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有条件的应做到每人专用。

  附件10:

  商品交易市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

  在做好复工信息登记、进店顾客、从业人员以及经营场所管理的同时,还应做好以下管理。

  1、在满足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出入口。

  2、服务台、收银处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视情况,适当控制销售大厅的顾客人员数量。

  3、保持空气流通、通风透气,空气流通不畅的市场(或场内区域)应安装使用排气扇等空气交换装置以保持空气流通。

  4、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正常使用,有条件时可配备手消毒设施。

  5、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定时进行消毒。

  6、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