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医疗机构试点推行医疗意外保险
在医院做大手术前,您会给自己买一份“意外险”吗?8月1日,南京地区医疗机构试点推行医疗意外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京鼓楼医院召开,标志着南京在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上又一重要举措落地。据悉,本次南京地区医疗机构试点推行医疗意外保险工作首批涉及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和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4家医院,接下来将逐步在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推行。
“诊疗过程中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风险,对患者都是100%的伤害。”南京市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许民生会上表示。在临床上,有的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意外或严重并发症等不良后果,而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符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并不存在任何过错和责任。此时,患者及其家人一方面处于面临意外甚至失去亲人的悲痛;另一方面还要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遇到此种情况,有些患者及其家属不能正确面对,容易产生医患纠纷,医院和医务人员也因此承担了更多医疗之外的压力。
记者获悉,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二条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疗机构应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参加医疗风险基金。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魏强就南京地区医疗机构试点推行医疗意外保险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其表示选择推行医疗意外保险工作是为了让患者正确认知和理性看待医疗风险,通过加大医疗风险社会面宣传,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效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鼓楼医院引进医疗意外保险,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定和要求,同时结合临床实际需求来开展的,鼓励患者自愿参保。”南京鼓楼医院医务处副处长钱雷介绍,医院医疗意外保险首先在心胸外科、神经外科和普外科进行试点,医护人员在术前向患者及家属告知,风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再进行二次宣教,由于手术风险较高,可以到窗口了解相关保险内容,由患者家属自愿选择是否购买医疗意外保险。在患者选择保险承担情况下,“足不出院”就能得到一份保障。试运行3个月来成效比较明显,目前正逐步向全院其他科室推广。他表示此项工作的开展,减轻了医生在进行高风险医疗工作时的压力,病人和家属对医疗风险和意外能有正确的认知,病人的意外风险也有合理途径去分担,最终医患双方能够齐心协力战胜疾病。
鼓楼医院神经外科梁维邦主任说:“诊疗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即使我是给自己的亲人做手术,我也会建议他去买一份医疗意外保险,因为万一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并发症,作为医生的我也无能为力,但是有了这个保险机制后他可以通过保险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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