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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剩20多天 这些人立即投案自首!

2020年12月21日 11:40 新华社 

  电信诈骗、推介贷款、发送垃圾短信……无论网络诈骗手段怎么演变,但大多会涉及到两样东西:手机卡和银行卡。如果因为一些“蝇头小利”出租、出借了自己的手机卡,你极有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知要求,凡是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2021年1月15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对“两卡”管控提出了严格的惩戒措施:一旦经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会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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