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省政府举行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2018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全省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2.0%,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同比略降0.1分贝;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2,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处于61.4至70.7之间,生态环境状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全省13个设区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微生物指标达标率为100%……

  与此同时,省生态环境厅也在发布会上表态,今年我省将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优良天数比率为68%,主要污染物不同程度下降

  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68.0%,与2017年相比保持稳定,13个设区市优良天数比率介于56.2%~79.7%之间。主要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同比有所下降,臭氧浓度同比持平。其中,全省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2.0%,达到国家年度考核目标。

  2018年,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省共发布5次蓝色预警、5次黄色预警、1次橙色预警。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为12.1%,降水年均pH值为5.69,酸雨年均pH值为4.94,与2017年相比,全省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3.5个百分点。据生态遥感监测结果显示,全省64个城市空气微生物测点中细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76.6%,较2017年上升9.9个百分点。

  水环境总体改善,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微生物指标达标

  记者了解到,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8.3%,较年度考核目标高2个百分点。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380个地表水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4.2%。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6.6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江苏段总体水质为优。淮河干流江苏段4个监测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太湖流域137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4.2%,较2017年上升 9.5个百分点。太湖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公报》显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66.7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9.8%。13个设区市主要饮用水源地微生物指标达标率为100%。

  城市声环境稳定,生态环境、辐射环境良好

  在城市声环境方面,各类声源、声强及分布情况无明显变化。全省设区市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13个设区市中有7个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较好)水平, 有2个市达到夜间二级水平,其余均为三级(一般)水平。全省设区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 ,同比略降0.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0分贝,较2013年上升0.3分贝。

  《公报》指出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6.2,各设区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处于61.4~70.7之间,生态环境状况均处于良好状态。

  全省辐射环境59个国控点和231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浓度与1989年江苏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测量结果处于同一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今年这么干

  发布会现场不仅通报了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省生态环境厅还晒出了2019年江苏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方面的重点工作和任务。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提出了四项措施: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提升精准治理能力,提升督察执法能力,提升应急管控能力;明确了八大任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明确了六项工作。一是狠抓水环境质量提升,二是狠抓长江保护与修复,三是狠抓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四是狠抓黑臭水体整治,五是狠抓饮用水源保护,六是狠抓《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将积极推进《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目前,《条例》已列入2018-2022年立法规划,今年将开展立法调研,形成草案。《条例》拟在国家上位法相关要求的基础上, 结合我省实际,更侧重贯彻实施, 并在源头预防、构建土壤污染责任体系、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区域特异性管控等方面进行完善和创新, 构建符合省情、系统、综合的土壤环境监管制度。